News/本週稅務要聞 7/28-8/3


【本週稅務要聞】

  • 雙重課稅夾擊 成台商惡夢 
  •  海外資金匯回 財部:所得認定不會訂太低 
  • 獨資商號違反稅法 換負責人無法避責 
  • 租地建屋期滿房屋歸地主 租賃收入有新規 
  • 7月底到了 綜所稅首批退稅364億元入帳 
  • 企業購智慧機械 將可抵營所稅 
  • 免費將房屋借給他人自住使用 多兩個步驟可免稅 
  •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不提供查詢但仍要課稅 
  • 買賣外幣賺價差 三招節稅

  • 雙重課稅夾擊 成台商惡夢


台商要注意了!台版肥咖條款(CRS)預定於108年上路,而中國大陸6月甫翻修所得稅法,台商只要在大陸地區住滿逾半年即為大陸稅務居民,但在兩岸租稅協議「卡關」下,兩岸稅務資訊無法交換,雙重課稅恐成台商的惡夢,一頭牛可能被剝兩層皮。(摘自:工商時)

  • 海外資金匯回 財部:所得認定不會訂太低


財政部正研議海外資金匯回所得簡化認定方案,財政部高層官員今(30)日透露,考量合理性與公平性,所得認定原則會在合理範圍內,不會訂太低,並將保留核實計算所得的選項。有關海外資金匯回,財政部原定7月底提出海外所得簡化認定方案,但因涉及洗錢防制,需跨部會研商,目前方案仍在研議中。(摘自:經濟日報)

  • 獨資商號違反稅法 換負責人無法避責


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,獨資商號如果發生違反稅法情事,即使變更負責人,實務上,仍以違章行為發生時的負責人為論處對象,並不會隨負責人變更而改變。(摘自:經濟日報)

  • 租地建屋期滿房屋歸地主 租賃收入有新規


有關租地建屋約定租賃期滿房屋歸地主所有的租賃收入認定原則,財政部發布解釋令,各年度總租賃收入顯較各該年度的當地一般租金為低者,稽徵機關得參照當地一般租金調整計算各該年度的租賃收入。(摘自:經濟日報)

  • 7月底到了 綜所稅首批退稅364億元入帳


5月所得稅申報後首批退稅將於明(31)日入帳,國稅局指出,首批退稅金額約364億元,全國共約230萬納稅戶可收到退稅款,平均每戶可獲退稅約1.58萬元。(摘自:經濟日報)
  • 企業購智慧機械 將可抵營所稅

賦稅署署長李慶華昨(1)日表示,加速企業投資智慧化機械設備,導入智慧製造,財政部和經濟部已有共識,將祭出營所稅投資抵減租稅優惠。

他強調,針對鼓勵公司投資購置智慧機械,財政部和經濟部已有共識,將祭出營所稅投資抵減租稅優惠,企業購買智慧機械設備一定額度,就可以投資抵減,近期內就會提出具體方案。(摘自:)
  •  免費將房屋借給他人自住使用 多兩個步驟可免稅

朋友想借自己的房子登記商號,會不會被計算租賃收入課徵綜合所得稅?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,依法規定,如果將房屋借給他人營業使用,無論有沒有收租金,都要計算租賃收入繳稅;但若出借房屋不是供營業或執行業務使用,只要簽訂無償出借契約並經法院公證,就可以免稅。(摘自:)

  • 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不提供查詢但仍要課稅

北區國稅局今 2)日表示,大陸地區來源所得非屬稽徵機關提供查詢所得資料範圍,納稅義務人應主動誠實申報,以免受罰。

北區國稅局指出,依「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24條規定,納稅義務人取得大陸地區來源所得,應併同台灣地區來源所得課徵綜合所得稅。(摘自:)

  • 買賣外幣賺價差 三招節稅

民眾若想趁勢進行外匯操作賺取價差,財政部國稅局表示,除了應評估投資獲利及風險外,買賣外幣產生的匯兌利得也要注意相關課稅問題。

南區國稅局同時教你三招省稅。(摘自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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