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登記】做進出口小生意,能不能免用統一發票?(下)

做進出口小生意,能不能免用統一發票?

本文大綱:

  • Q1:GIGI和FIFI覺得開公司很麻煩,既要給會計師記帳付記帳費用,又要用發票,能不能直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呢?
  • Q2:GIGI和FIFI開公司之後,覺得每一筆交易都要開發票,太麻煩了,這樣國稅局不就一清二楚我賺多少錢?能不能想開就開,不想開就不要開發票?直接歸到個人上面。
  • Q3:GIGI和FIFI每個月都要從大陸進口一些貨來台灣賣,如果開行號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對他們倆老實人來講比較EASY,又不用記帳費用給會計師抽,這樣行得通嗎?

Q1:GIGI和FIFI覺得開公司很麻煩,既要給事務所記帳,支付記帳費用,又要用發票,能不能直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呢

在講能不能之前,我們先來談一下,使用發票和使用收據的區別:
  • 使用收據:基本上是不太需要什麼記帳成本,也不用主動和國稅局報備到底營業收入的情形好壞,講一句直白一點的,反正我賺的就全部藏起來國稅局也不知道。 
  • 使用發票:因為有申報的義務,還要保留憑證,除此之外,既然有義務就要履行,如果不履行可就會有罰則或處份存在。更不要提什麼營業收入愈大,不僅記帳費用愈多,還可能國稅局也愈可能盯上…的可能性。 
對於GIGI和FIFI而言,當然是最希望能申請到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,這樣一來,使用收據是最方便的情況。

那能不能申請免用統一發票?我想「申請」這個行為當然是肯定可以的,至於會不會通過這當然是另外一回事。

因為,「核定權」在誰的手上?你知道、我知道、獨眼龍也知道。但假如今天GIGIFIFI被國稅局認定為不符合小規模營業人的條件,那他們就算申請行號,還是會被核定為要使用統一發票,如同公司組織一般,每期申報繳納5%營業稅。

所謂”小規模營業人”的要件有下列幾項:

  • 每月營業收入未超過20萬元。 
  • 產品單價低、而且從事的是小店面生意。(例如:麵攤、小吃店) 
  • 非以連鎖形式經營事業。 
  • 從事的是零售業、不能是批發業。
因此,若是每月營業額有超過20萬元,上下游廠商也需要發票才能報帳,即使是設立行號,還是需要開立發票,與設立公司日後的帳務處理與稅務申報程序基本上都是相同的。

Q2:GIGI和FIFI開公司之後,覺得每一筆交易都要開發票,太麻煩了,這樣國稅局不就一清二楚我賺多少錢?能不能想開就開,不想開就不要開發票?直接歸到個人上面。

今天GIGIFIFI開的組織如果是公司的型態,那當然就是所有的流程都是以表格右邊的情況走,換句話說,公司組織就是必須使用統一發票,必須要每兩個月自行申報+繳納營業稅。

這每一筆交易都要開發票,沒辦法隨自已的高興決定。
為什麼呢?因為如果沒按照稅法的規定每一筆交易都開發票,可是會有罰則的,要嘛罰5%,不然就是罰100萬
名  稱稅捐稽徵法 
修正日期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
法規類別行政 > 財政部 > 賦稅目
第 44 條
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,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
,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,應就其未給與憑證、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
證,經查明認定之總額,處百分之五罰鍰。但營利事業取得非實際交易對
象所開立之憑證,如經查明確有進貨事實及該項憑證確由實際銷貨之營利
事業所交付,且實際銷貨之營利事業已依法處罰者,免予處罰。
前項處罰金額最高不得超過新臺幣一百萬元
話又說回來,如果真的擔心「成立公司組織」以後必須繳得稅比上面提到的「小規模營業人」還要來得多,除了應該事前和專業人士討論規劃,或是事後善用各種合法的節稅管道;更必須好好思考經營的模式跟調整經營策略,畢竟這是身為企業主的各位必須要學習的課題。

Q3:GIGI和FIFI每個月都要從大陸進口一些貨來台灣賣,如果開行號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對他們倆老實人來講比較EASY,又不用記帳費用給會計師抽,這樣行得通嗎?

從大陸進口貨來台灣賣這件事情,像文章裡講的每個月必須的例行,還是要申請進出口的資格。

老實說這個問題其實和Q1的問題一樣,甚至可以說是類似。為什麼會這樣說呢?因為今天進口貨物這件事情要從銀行申請,而免用發票這件事則是由稅捐單位有決定權。

如果你申請的是免用統一發票行號在銀行開戶不是很好開,特別是有進出口的業務,申請上不是太容易,而且非常的挑銀行,尤其現在還有洗錢防制法的存在。

而且免用統一發票是對行號而且是零售業才可以,GIFI和FIFI有申請進出口資格,等於是有批發的性質而非單純零售,那就不能免用發票,必須使用發票,所以成立使用發票的行號來說,比起直接成立公司來得不好在未來規劃稅務。

其實成立公司對他們來說反而還較有好處,未來如果營業額大時,不用過於擔心個人綜合所得稅的負擔。

而且某些地區國稅局的內規,是只要有申請進出口或登記國際貿易業,就是強制要用發票。

強制要用發票!
強制要用發票!!
強制要用發票!!!

那什麼是國稅局的內規?

國稅局的內規指的就是:行政命令對人民產生法效果→不用公告→沒有授權→全部機關說了算→就是我們的權限我們想怎麼玩就怎麼玩!

看到這裡,閱讀這篇文章的你,現在應該對這三個問題的答案,瞭然於心了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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