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登記】做進出口小生意,能不能免用統一發票?(下)
做進出口小生意,能不能免用統一發票? |
本文大綱:
- Q1:GIGI和FIFI覺得開公司很麻煩,既要給會計師記帳付記帳費用,又要用發票,能不能直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呢?
- Q2:GIGI和FIFI開公司之後,覺得每一筆交易都要開發票,太麻煩了,這樣國稅局不就一清二楚我賺多少錢?能不能想開就開,不想開就不要開發票?直接歸到個人上面。
- Q3:GIGI和FIFI每個月都要從大陸進口一些貨來台灣賣,如果開行號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對他們倆老實人來講比較EASY,又不用記帳費用給會計師抽,這樣行得通嗎?
Q1:GIGI和FIFI覺得開公司很麻煩,既要給事務所記帳,支付記帳費用,又要用發票,能不能直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的行號呢?
在講能不能之前,我們先來談一下,使用發票和使用收據的區別:- 使用收據:基本上是不太需要什麼記帳成本,也不用主動和國稅局報備到底營業收入的情形好壞,講一句直白一點的,反正我賺的就全部藏起來國稅局也不知道。
- 使用發票:因為有申報的義務,還要保留憑證,除此之外,既然有義務就要履行,如果不履行可就會有罰則或處份存在。更不要提什麼營業收入愈大,不僅記帳費用愈多,還可能國稅局也愈可能盯上…的可能性。
那能不能申請免用統一發票?我想「申請」這個行為當然是肯定可以的,至於會不會通過這當然是另外一回事。
因為,「核定權」在誰的手上?你知道、我知道、獨眼龍也知道。但假如今天GIGIFIFI被國稅局認定為不符合小規模營業人的條件,那他們就算申請行號,還是會被核定為要使用統一發票,如同公司組織一般,每期申報繳納5%營業稅。
所謂”小規模營業人”的要件有下列幾項:
- 每月營業收入未超過20萬元。
- 產品單價低、而且從事的是小店面生意。(例如:麵攤、小吃店)
- 非以連鎖形式經營事業。
- 從事的是零售業、不能是批發業。
Q2:GIGI和FIFI開公司之後,覺得每一筆交易都要開發票,太麻煩了,這樣國稅局不就一清二楚我賺多少錢?能不能想開就開,不想開就不要開發票?直接歸到個人上面。
這每一筆交易都要開發票,沒辦法隨自已的高興決定。
為什麼呢?因為如果沒按照稅法的規定每一筆交易都開發票,可是會有罰則的,要嘛罰5%,不然就是罰100萬。
話又說回來,如果真的擔心「成立公司組織」以後必須繳得稅比上面提到的「小規模營業人」還要來得多,除了應該事前和專業人士討論規劃,或是事後善用各種合法的節稅管道;更必須好好思考經營的模式跟調整經營策略,畢竟這是身為企業主的各位必須要學習的課題。
老實說這個問題其實和Q1的問題一樣,甚至可以說是類似。為什麼會這樣說呢?因為今天進口貨物這件事情要從銀行申請,而免用發票這件事則是由稅捐單位有決定權。
如果你申請的是免用統一發票行號在銀行開戶不是很好開,特別是有進出口的業務,申請上不是太容易,而且非常的挑銀行,尤其現在還有洗錢防制法的存在。
而且免用統一發票是對行號而且是零售業才可以,GIFI和FIFI有申請進出口資格,等於是有批發的性質而非單純零售,那就不能免用發票,必須使用發票,所以成立使用發票的行號來說,比起直接成立公司來得不好在未來規劃稅務。
其實成立公司對他們來說反而還較有好處,未來如果營業額大時,不用過於擔心個人綜合所得稅的負擔。
而且某些地區國稅局的內規,是只要有申請進出口或登記國際貿易業,就是強制要用發票。
那什麼是國稅局的內規?
國稅局的內規指的就是:行政命令對人民產生法效果→不用公告→沒有授權→全部機關說了算→就是我們的權限我們想怎麼玩就怎麼玩!
看到這裡,閱讀這篇文章的你,現在應該對這三個問題的答案,瞭然於心了唄。
名 稱 | 稅捐稽徵法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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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正日期 | 民國 106 年 06 月 14 日 | |||
法規類別 | 行政 > 財政部 > 賦稅目 | 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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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3:GIGI和FIFI每個月都要從大陸進口一些貨來台灣賣,如果開行號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對他們倆老實人來講比較EASY,又不用記帳費用給會計師抽,這樣行得通嗎?
從大陸進口貨來台灣賣這件事情,像文章裡講的每個月必須的例行,還是要申請進出口的資格。老實說這個問題其實和Q1的問題一樣,甚至可以說是類似。為什麼會這樣說呢?因為今天進口貨物這件事情要從銀行申請,而免用發票這件事則是由稅捐單位有決定權。
如果你申請的是免用統一發票行號在銀行開戶不是很好開,特別是有進出口的業務,申請上不是太容易,而且非常的挑銀行,尤其現在還有洗錢防制法的存在。
而且免用統一發票是對行號而且是零售業才可以,GIFI和FIFI有申請進出口資格,等於是有批發的性質而非單純零售,那就不能免用發票,必須使用發票,所以成立使用發票的行號來說,比起直接成立公司來得不好在未來規劃稅務。
其實成立公司對他們來說反而還較有好處,未來如果營業額大時,不用過於擔心個人綜合所得稅的負擔。
而且某些地區國稅局的內規,是只要有申請進出口或登記國際貿易業,就是強制要用發票。
強制要用發票!
強制要用發票!!
強制要用發票!!!
國稅局的內規指的就是:行政命令對人民產生法效果→不用公告→沒有授權→全部機關說了算→就是我們的權限我們想怎麼玩就怎麼玩!
看到這裡,閱讀這篇文章的你,現在應該對這三個問題的答案,瞭然於心了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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